【课程导入】
劳动是人民为创造社会财富所进行的有目的、有意识的活动,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,也是人们维持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。在我国,劳动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,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。
一、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特征
我国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以下法律特征:
首先,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人身属性。原则上,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只能由劳动者本人享有或履行,其他人不能代替。
其次,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统一性。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,不可分割。
最后,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均有法律规定并予以保障。当劳动者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,可以通过法律途径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。
二、 劳动者的权利
劳动者的权利范围非常广泛。保障劳动者的人身权利和经济权益,对于提高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、提高生产效率、促进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。
在我国,劳动者的权利主要有:
(一)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权
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,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就业上一律平等,不因民族、种族、性别等的不同而遭受歧视。
劳动者的选择职业权,是指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,选择适合自己才能、爱好的职业,不受外力的干涉。
(二)劳动报酬权
劳动报酬权,指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律关系履行劳动义务,由用人单位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及劳动力价值支付报酬的权利。
(三)休息权
休息权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经过一定的体力和脑力消耗以后,依法享有获得恢复体力、脑力以及用于娱乐和自己支配的必要时间的权利。
(四)劳动保护权
劳动保护权,是劳动者享有在安全卫生的条件下进行工作的权利。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达到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条件。
(五)职业培训权
职业培训权,是指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择业需要和工作需要,有接受职业培训以培养和提高职业技能的权利。
(六)社会保险和福利权
社会保险权,是指劳动者由于年老、疾病、失业、伤残、生育等原因失去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,没有正常的劳动收入来源时,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制度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。
社会福利是国家和社会为了方便劳动者工作和生活,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不断改善生活状况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。
(七)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
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,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、仲裁、提起诉讼,也可以协商解决。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,在法定时间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。决定不予受理的,应当说明理由。
三、劳动者的义务
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,就必须履行其应尽的义务,其中最主要的义务就是完成劳动任务。除了完成与其岗位相应的劳动任务之外,劳动者在工作中还具有以下义务。
(一)提高劳动技能
提高劳动技能,是指劳动者自觉地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接受新的业务知识、提高业务能力的义务。除了接受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职业技能培训之外,劳动者还应该加强自身学习,不断提高自身的劳动能力和业务水平。
(二)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
劳动者应当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,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。这就要求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,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,执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。同时,劳动者要不断提高工作的熟练程度和专业技术水平,防止因主观因素导致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。
(三)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
劳动纪律是劳动者在共同劳动中所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,要求每个劳动者按照规定的时间、质量、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应承担的工作。职业道德是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道德。